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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陆 娟 记者 周明丽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南湖区公安分局获悉,2023年南湖区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细则出炉,今年3月20日前监护人(父母双方至少一方)在南湖区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南湖区工作(就业或创业)的,均可申请积分制入学。

南湖区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适用于建设街道、南湖街道、新兴街道、新嘉街道、解放街道、东栅街道、七星街道(限湘城社区、湘都社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各镇新居民子女入读公办中小学,具体参照《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积分入学如何计分?据悉,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由三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和一票否决项,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基本状况、居住年限、就业情况、创业创新、投资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等七个方面(计分标准见《嘉兴市南湖区2023年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

有此需求的新居民,可于4月3日至5月6日期间,以监护人任意一方向居住证申领地的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填写《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和《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入读公办中小学申请表》,同时提供户籍和积分制管理计分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积分排名结果预计将于6月在红船卫士、南湖发布等微信公众号按申请类别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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