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努力

全省新增技能人才将达15万人以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技能人才总量将达80万人以上

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将达12万人以上

工作措施

(一)加快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1.强化职业学校培养技能人才的基础作用

到2025年,全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学制教育高级工班在校生占比将不少于50%

允许职业学校开展有偿性社会培训、技术服务或创办企业

公办职业学校有偿服务收入扣除必要成本支出外的净收入,可按不高于70%的比例提取作为绩效工资来源,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量基数,用于支付本校教师和其他培训教师的劳动报酬,其余净收入可作为办学经费自主安排使用

2.鼓励产教融合

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依据有关规定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承担职业学校省级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企业,由学校按照400元/人/天的标准予以支付

到2025年

将建设5个校企合作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5个工学一体化专业建设或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5个企业实践基地

学校组织教师到基地参加培训或实训实践,由学校按照40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基地经费补贴

3.加强技能领域基础能力建设

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视其承担社会化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贡献,按照以下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支持: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补助300万—700万元

省级基地补助100万—300万元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10万—30万元

省级工作室补助10万—20万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要以技能操作或技能指导履行职责任务的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在考试中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50%

(二)健全高技能人才引进机制

简化高技能人才引进程序

持续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招才引智活动引进高技能人才

对获得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表彰、技术能手和省部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的选手),可按规定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到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

(三)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

1.大力开展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

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化管理,提高技能证书含金量,对年认定技能人才达到一定数量且高技能人才占比不低于30%的评价机构,从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2.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广泛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全力做好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备赛参赛工作。定期举办全省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每2年举办一届海南自由贸易港职业技能大赛,打造海南职业技能竞赛特色品牌

(四)健全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

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

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参加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评选,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到2025年,新增不少于100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提升技能人才社会地位

注重从技能人才中培养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工会等群团组织中挂职或兼职制度,县级以上工会组织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高技能人才挂职或兼职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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