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
2023-07-26
【资料图】
回复部门
交城县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校外文化艺术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的通知》(晋文旅办发〔2022〕43号)要求,校外艺培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通过“消防备案”。2023年暑期以来,交城县大量无证无照无消防艺培机构在政策三令五申之下仍然屡禁不止,主管部门也曾进行联合稽查,但有些艺培机构无视监管,稽查大队前脚走,关停一两日继续顶风开班,违规办学。希望上级部门能够重视教育公平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办学机构。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3-08-07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交城文化和旅游局立即联合教科局、卫体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科创办、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并从7月31号对全县的校外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进行联合整治。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组2个,检查人员18人,对17家无证校外文化艺术培训机构实施关停。
下一步,县文化和旅游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不间断的对文化艺术培训机构进行巡查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办学机构。同时,欢迎广大群众依法如实向县文化和旅游局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我们将严格做好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保密的前提下,对举报的违规办学行为,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不断净化艺术类培训市场环境。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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